改变贷款用途能算贷款诈骗吗?
改变贷款用途,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贷款诈骗。贷款诈骗罪的意思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向银行进行贷款。而如果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思,也就是说贷款后是愿意归还的也进行了归还,而只是贷款用途与实际不符合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到时未予归还,不管是否用于他处用途的,属于借款纠纷,不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故不属于诈骗。
改变贷款用途,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贷款诈骗。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般来说,贷款用途是需要证明的,不同的贷款类型都有规定贷款的使用范围,一旦用于别的用途,那么贷款银行就可能会立刻要求贷款人还款。比如,购买房产需要提供购房合同,…
合法取得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必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改变贷款用途可能会成为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事由,但仍应区分改变用途的原因,以及实际…
贷款用途要证明,比如申请房贷需要提供购房凭证和首付证明,车贷的话需要提供购车协议等,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准备贷款用途证明,如果没有要求的话,借款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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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在收到贷款资金之后,使用时实际用途和合同规定的用途不符,在约定用途范围之外的话,那一旦被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发现了,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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