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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为何频频走失 市民如何防范风险(2)

四、职务侵占,存款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例如,被海外“追逃”回国、2014年被判刑的某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与同伙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276笔存款,共计2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某银行珠海九洲支行原行长刘某也曾因挪用格力集团1亿元存款,与他人用于房地产开发、理财被判刑。

银行存款消失谁负责市民又当如何提高警惕防范风险?

2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2014年金融改革、支持实体经济进展成效吹风会。对于前段时间全国各地出现的多起储户存款失踪事件,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和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和风控,使得此类个案不再发生。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个别储户存款在银行失踪、蒸发的具体原因和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他指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老百姓的存款合法存在银行后,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但存款消失的原因有待司法机关等调查后分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处理方法。

中国诉讼法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张卫平表示,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储户与银行具体是何种法律关系,还是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如果储户的钱是存在银行,银行应该是有责任;如果确定是银行内鬼的话,银行得承担责任。其他的情况得另行分析,得分析具体的法律关系。”

中国银行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表示,首先,储户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安全防范的义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按照商业银行法有关法律规定来参加金融存款活动,按照银行规定的存款、取款程序进行操作,要提高警惕。

其次,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这些可以收取存款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系统漏洞的补充、技术上或者制度上漏洞的防范。此外,要加强银行员工的职业教育和道德风险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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