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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天猫双11“假象”:2万商品假促销(2)

监管警示、电商送险,有助今年“双11”消费者避开“假象”陷阱

为了在“双11”释放消费潜能,政府监管部门与电商平台推出一系列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措施,目的是提醒、帮助消费者避开层出不穷的网购“假象”。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日前就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向网络零售经营企业发出提醒书,要求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双11”前夕,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到阿里巴巴集团调研时指出,电商平台要依法开展经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把好主体准入关,审查平台内经营者资质,使恶意商铺、失信者和侵权者得到应有惩戒。

各大电商平台在“白热化”竞争的同时,纷纷推出了正品保险、便利退货等措施。天猫携手保险公司相继推出“天猫正品保证险”等一系列保险项目,如果消费者在天猫平台购买到假冒商品,将无条件获得退货退款支持,并可以获得4倍赔偿。

京东、苏宁等电商也都有类似保障措施,“购物送险”正逐渐成为电商最新标配服务。

根治网购“假象”痼疾,监管需与时俱进

业内专家认为,面对种种网购“假象”,消费者个人要“擦亮眼”,电商平台要“把好关”,政府监管更要“给上力”,跟上网购快速发展的步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工具,创新监管方式。

最好的消费维权是从源头上打击制假售假,风起云涌的大数据以及日渐成熟的政企联动让源头打假成为可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要求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和跨境执法协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研发应用。这将成为治理网购“假象”的有力武器,也是给今年“双11”消费者的政策“红包”。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国办的新规为治理网购“假象”明确了方向,但提升“买买买”背后的维权意识,仍是每位消费者的“必修课”。“消费者要留存单据、积极举报,政府加强监管、企业加强自律有时候需要消费者去激活、倒逼。”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电商行业应该有自律平台,对卖家售假、投诉情况建立‘黑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让卖家不想、不敢售假。”

“电商平台掌握着大量的数据,一旦监管部门与他们实现信息共享,对打击网络售假以及源头查处会有质的提升。”杭州市质监局副局长罗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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