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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购五个陷阱 剁手族要小心谨慎啦(2)

2.拆了包装就不能退?——包装不是问题

自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实施以来,“7天无理由退货”估计已家喻户晓。但实践中,小伙伴们却可能遭遇扯皮——比如,一些商家会以“包装保持原状”和“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等理由,而拒绝退货。

请记住:即使拆了包装,有质量问题也能退。

而且如果被认定为“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商家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就可能被罚款:1、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长安君还要告诉大家:根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网络集中促销中,赠品也是享受“三包”服务的!

但是小伙伴们,一门心思“买买买”再卯足了劲“退退退”是有风险哒!因为,下面几样商品就不享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看仔细了:

1、消费者定制的(印了你女票的马克杯,退了让商家卖给谁啊?);

2、鲜活易腐的(理解,谁都不想收到臭鱼烂虾……);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验证码都可能用过了,你当商家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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