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熟人介绍下女子花87万买路虎 但3个月钱车都没见(2)
提不到车要求退款写了2次承诺书没退回
过完春节后,蒋女士还是没等到提车通知,有些着急了,从江油赶车来到成都。没想到,工作人员还是说,“车已经在路上了”,再次给出了2月25日的提车日期。
3月18日,无奈之下,蒋女士再次来到门店,一位尹姓负责人接待了她。
“我们想尽管开上新车,车总是到不了,我还是换地方买好了。”蒋女士提出了退款,两人反复协商,最终该负责人手写了一份担保承诺书,写明因路捷行公司原因导致客户无法提车,公司同意退款,并以退款本金87万元为基数,按每月百分之一的利息支付,保证在2016年3月28日前付清。该负责人承诺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在承诺书上签了字。
“想不到,签了保证书也没有用。”4月6日,蒋女士第三次来到路捷行,在她的要求下,公司法人代表陶先生到店,手写出一纸承诺书,盖上红章、按下9处指印。
看到了陶先生的还款承诺,上面写着:我司承诺在2016年4月20日前(含),将87万付款及3万元利息退还,如未能支付,我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退款期限已过,提不到车又拿不回钱,蒋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公司回应资金紧张无法如期退款
4月21日,路捷行相关负责人尹先生说,公司是二级经销商,通过向一级经销商及4S店购车,销售多个名牌汽车。
路捷行法人代表陶先生说,公司通过海外采购,未能如期交车是资金出了问题。目前公司资金紧张,牵扯到方方面面,无法立即退款,会尽快给一个准信。“我们已与客户达成协议,也有担保人出面担保,毕竟资金是流动的,没法说拿就拿得出来。”
律师说法公司违约若没有交车能力涉嫌诈骗
对于蒋女士的遭遇,北京市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万表示,若签订合同时,公司确有交车能力,只是中途逐渐失去了交车能力,那么该公司行为便是违约,应按合同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履行。若该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交车能力,则涉嫌诈骗。
蒋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订金”与“定金”的概念区分意识。对此,刘万称,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若合同使用了“订金”,且没有说明,若无法按时交车,按双倍进行赔偿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