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月子中心鱼龙混杂 规范缺失领营业执照就能开业(2)
近年来,以“月子会所”为代表的婴幼儿护理机构发展迅速,而与此相关的服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开始显现。上海法院官方网站专门发表一篇题为“杨浦法院反映‘月子会所’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的文章,其中谈到“月子会所”等婴幼儿护理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存在四方面问题,为纠纷发生埋下隐患。
一是准入门槛低,硬件设施不到位,涉诉月子会所规模均不大,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租用临街民宅,甚至临时租用宾馆房间用于经营,经营场地较小,卫生条件较差,且缺乏婴幼儿专业护理设施;二是专业人员少,护理能力跟不上。月子会所等对母婴专业护理不够重视,仅提供饮食、住宿等简单服务,护理人员多未经过专业培训,对母婴护理的特点、注意事项等缺乏足够了解和重视;三是合同约定简单,服务内容争议大。服务合同中虽然约定了高额护理费用,但合同大多对具体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语焉不详,日后易就月子会所等是否已提供相关服务、计费是否准确发生纠纷。四是缺乏行业标准,服务质量争议大。
冯鎏祥向记者表示,上述四方面问题,关键点还是落到最后一方面,行业缺乏统一标准,监管缺失,是目前亟待解决的。
行业标准缺失,监管缺位
月子会所、月子中心本是来自台湾的概念,近几年才开始在内地逐渐盛行,以往大家更习惯请月嫂、保姆,对月子中心之类的关注不多。“所以行业起步时间较晚,发展时间短,刚开始准入门槛低,更没什么国标、地标”,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两年发展迅速,出现一些纠纷,行业开始意识到需要统一标准,提高监管。
实际上,2013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成立“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行业管理和服务标准,2015年11月,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发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南》。但中山三院产科主任、中山三院爱博恩国际妇产中心主任侯红瑛表示,如何执行指南、如何监督指南的执行等方面存在缺失。
“月子会所行业发展得这么快速,很大一个因素就是准入门槛低。”上述业内人士坦言,开宾馆要卫生许可证、开饭店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医疗机构更要得到卫生部门的批准许可,而开月子会所,这个集合住宿、餐饮、医护保健为一体的机构,却只要通过工商注册,领个营业执照就可营业。采访中,侯红瑛、冯鎏祥均表示,月子中心涉及保健行为,关乎母婴健康,监管需要卫生部门的参与。
专家:医护人员指导是关键
随着业内对行业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天津、南京率先制定了规范月子中心的地方标准。“‘二孩’政策全面开放,带动了包括月子中心在内的整个产后母婴保健市场发展”,侯红瑛向记者透露,行业规范受到官方关注,近日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也已启动本省的地方标准制定。
作为标准制定专家之一,侯红瑛介绍,月子期在医学上属于围产期产褥期范畴,分娩后婴儿和母亲中较常见感染等疾病,比如母亲的子宫感染,婴儿的黄疸、肺炎、呼吸道感染等。所以围产期保健的目的是降低婴儿及母亲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使母亲健康和胎儿、新生儿的成长发育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我们在月子中心人员架构上要求有医师执照的临床医生、专业护理人员”,侯红瑛说,月子期间,一旦母婴健康出现状况,需要这些专业人员作判断,以便及时到医院诊治,避免不良后果发生。
冯鎏祥也指出,月子中心并不是普通的服务机构,需要专业医护人员指导,对产妇以及新生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医疗指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接受严格培训。此外,月子中心的卫生环境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符合洁净、通风、光线充足、无噪音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