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潜规则揭秘 多地开启严打模式(3)
利益链:挂靠者可货不经手,名下可再挂靠
王中军原是吉林修正药业的业务员,2011年5月,他挂靠在浙江九欣医药下开始药品经营。九欣医药为王中军专门设立了一个名为“普药一部”的部门,用以挂靠经营,还向王提供经营药品所需的场地、资质证明材料及购销凭证等。王中军则每年按药品销售总额的3%向九欣医药缴纳管理费。
普药一部成立后,王中军个人联系购销渠道,以九欣医药名义向长春海外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制药企业购进药品,并销售给杭州各大药房,从中赚取差价。
其间,王中军在普药一部的同事陈俊、马野、张继萍等知道了王中军的“挂靠走票”操作手法后,与王协商,也各自联系渠道,通过普药一部,以王中军的名义将购药钱款转至九欣医药账户,“单挂”遂演变为挂靠人名下再挂靠的“链条挂”。
在此案中,陈俊利用挂靠经营的违法形式大肆购进可研制毒品的“呋麻滴鼻液”,为毒贩所利用。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信息资料显示,从2011年5月到2012年8月案发的约16个月内,王中军等人通过普药一部的名义做成的药品销售金额累计达460多万元,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累计有60多万元。
多名医药行业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对于被“挂靠”的医药公司,药品并非该公司所采购,而仅仅是为“挂靠”者走一个“入库———开票———发货”的流程。一些医药公司会要求挂靠者在自己的仓库里承包一块,甚至一些更大胆的,连形式上的入库和发货都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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