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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安全性再引担忧 应控制好金融风险(2)

王豫甲表示,目前他个人尚未收到监管部门的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7月21日在给记者的回复中表示,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并欢迎社会对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机构进行监督。2016年4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该回复还称,人民银行收到来函提及的举报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针对王豫甲实名举报一事,腾讯方面对记者表示,实名认证是为了更好保障用户支付安全,这是全行业共同面临的发展阶段。微信支付充分尊重并执行央行相关法规,积极配合监管推动实名认证。

移动支付应控制好金融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技术的局限和具体操作路径的不同,支付公司并非短期内就能够实现所有调整,这需要一定过渡期。他说,微信是一个社交软件,其是在社交基础上逐步添加的支付功能,由于用户量很大,调整可能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够完成的。

网络支付更为迅速便捷,但伴随着其快速发展,关于其安全性的担忧也日渐兴起。央行去年12月发布的《办法》实际上是以支付账户实名制为底线,对支付机构从事业务的范围给予了明确限定,划定红线,试图引导支付机构去“银行化”,进一步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

黄震表示,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给用户带来了极大方便,不过,从原来的PC端到移动端,移动支付本身也在不断创新,怎样能够建立一套规范,尤其是和金融稳定、金融安全要求相一致,控制好金融风险,这需要支付公司不断探索和完善。

黄震还表示,现在中国的第三方支付发展非常快,在全球处于前列,央行有关的监管也在探索新的规则。伴随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监管层对新生事物的监管相对来说比较宽松,但同时也应注重防范风险,实际上,如何把握监管尺度对于监管层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央行目前将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未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用户需要的变化,针对不同类型账户的监管可能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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