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活酵母产品使用后皮肤红肿 13款产品违规销售(2)
对此,记者向多名消费者求证,得到的回复皆为:TST代理对此回应这属于正常的排毒现象。随后记者拨打了TST官网上的电话,对方表示是TST的总代理。当提到“有人投诉使用后出现过敏症状”时,对方回应:化妆品对于不同的体质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这是属于正常现象。
产品里真的有活酵母吗?
除了产品本身的问题外,还有网友反映TST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从宣传资料上看,TST宣称找到了能够包裹住酵母精华的“外壳”,能保证酵母活性的同时,不任其繁殖生长。宣称采用了三菌合一的理念(啤酒菌、酵母菌和乳酸杆菌/北美圣草),并运用低温包裹的技术提高酵母的活性。
但记者通过产品上的成分表对比发现,其产品标签上并没有列出活性酵母成分,而是属于酵母菌发酵溶胞产物滤液。例如乳酸杆菌/北美圣草发酵产物提取物、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溶胞物、啤酒酵母菌提取物等。
“当宣传上标明采用活酵母等相关菌种,实际上只是添加发酵提取物,这就属于夸大不实宣传。”台湾化妆品成分专家林志青对本刊记者表示。
活酵母还具有“可存活周期较短,制作成本昂贵”的特点。林志青指出,活酵母对于生存环境的要求极其苛刻,不适宜时很难存活,适宜时则会过度繁殖。活酵母是不适合添加到化妆品当中,一般都是相应的发酵提取物。
很多消费者都是通过快递的方式接收TST产品的,这种方式很难保证酵母的“新鲜”。这也就是说,就算TST产品里真的有活性酵母成分,当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时候也早已经变得不“健康”了。
“明星推荐”算不算广告?
根据TST官网介绍,该品牌由张庭老公林瑞阳创立于1996年,其前身是台湾知名品牌lafee。2013年林瑞阳和张庭将TST庭秘密带到大陆,并与大陆著名演员徐峥、陶虹创建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尔威)。
在TST官网首页,“明星股东”、“众多明星联袂推荐”、“明星御用面膜”等字眼都成为庭秘密的宣传重点。
在7月11日,TST庭秘密发布了一份公告,表示明星的传播行为不属于广告宣传行为。“官网上明确写着明星推荐,这么明显,现在又说并非广告宣传行为,难道不是在误导消费者吗?”张洁说。记者咨询了金卡律师事务所的张兴彬律师,对方表示,“当然算广告行为”。
30款产品“未备案”其中13款在售
在2016年3月初,微博名为“快乐的周丫丫-皮肤修复中”发布文章《TST庭秘密导致毁容》,微博上写着:“2015年11月我加入TST庭秘密并开始使用他们的产品,从开始的泛红到肿一直到脸部变形流黄水,公司包括团队都说我是排毒让我坚持使用。”
记者联系了周丫丫,她表示,出问题后,TST大区负责人让她停用产品,只用凡士林保湿。一段时间后,TST给周丫丫一瓶所谓的新产品“TST晶灵雪花水”,表示有助于恢复。
随后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并在许可服务栏目的“国家非特殊化妆品备案”上找到相关产品。查询界面显示:未备案。在备注一栏显示其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
不只这一产品,记者随后查询了达尔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43款产品,共有30款产品标记着“未备案”,31款产品标记着“责令改正”。
为什么会出现责令改正的情况呢?对此,TST在官方微信上回应:部分消费者查询时是“责令改正”状态,因为目前TST部分产品品名处于更改期,但其成分功效均未有任何变动。
记者咨询了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彩凤,刘律师解释:当企业的化妆品的备案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时,则意味着该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宣传方式夸大功效。“责令改正虽不能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能明确肯定的是该产品不合规范。”
根据2014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其第三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而对于未备案的化妆品,刘律师表示说:根据国家规定,未备案的化妆品一律不得售卖,如果销售未备案的产品属于违规销售。记者通过天猫、京东等平台,发现未备案的30款产品中依然有13款在正常售卖中。
对于以上问题,记者试图联系达尔威,多次拨打该公司的登记电话,均无法接通。通过查询,记者发现达尔威官网上的登记电话为上海新吉阳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并非达尔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