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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被罚5.2亿史上最严 (2)

5亿天价罚单闪电而至

“上午交易出现问题后,光大证券并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是封闭信息,利用下午时间进行内幕交易。这是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结果,犯的错误也比较低级。”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猛表示。

8月30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认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28万元。这相当于光大证券去年净利润的一半,年报显示,光大证券2012年净利润10亿元,今年上半年获得净利润8.11亿元。

证监会表示,事发后至午市收盘前25分钟内,交易行为不认定为“内幕交易”,这段时间内的交易由交易员完成。但上午收盘后,公司查明原因后经集体决策,在午盘开盘后至其公开披露已查清的原因前,继续进行卖空交易,这段时间内违法行为属“内幕交易”。

证监会披露的调查结果显示,8月16日13时开始,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停牌。经过法定的披露程序,14时22分,光大证券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信息披露前,11时40分至12时40分左右,徐浩明、杨赤忠(助理总裁、分管策略投资部)、沈诗光、杨剑波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转换并卖出ETF对冲风险,责成杨剑波负责实施。13时至14时22分,光大证券卖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414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避损失1307万元。以上两项交易获利和避损合计8721万元。14时22分以后,光大证券继续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收市新增卖开750张,买平200张)。

对于此次证监会闪电开出的5亿天价罚单,市场人士认为,这显示了证监会的“归位尽责”的姿态。当天,证监会也通报,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

8月29日上午,证监会主席肖钢主持召开了一场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后续处置及加强监管的讨论会议,国务院相关负责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出席参加。当天会议并未提及光大证券事件处罚结果及投资者赔偿事宜。但肖钢表示,在9月底前,给市场一个交代。

如今,这个交代比市场预期的快了一个月。

“证监会此次对光大证券事件的处罚比较严厉,是有力度的监管决定。”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猛表示,“上午交易出现问题后,光大证券并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是封闭信息,利用下午时间进行内幕交易。这是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的结果,犯的错误也比较低级。”

对于此次处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认为,处罚力度很大,可以说是中国证券史上的金额第一巨大罚单。证监会在此事件中,角色定位准确、处罚有事实有道理,公平合理。

“长期以来,券商一直认为证监会对其有舐犊之情。而此次证监会表明其公信力建立迈出了一大步。与之前资本市场在公平和效率之中侧重效率不同,此次处罚显示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公平原则。以前市场是先发展后规范,重发展轻规范,资本市场出现违规行为,要么没有处罚,要么处罚很轻。此次体现了监管部门规范与发展并举的精神。”刘俊海对证监会的行为表示了肯定。

“光大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其他券商肯定也存在类似或其他种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该以光大事件为契机,进行行业内的清理整顿。”刘俊海还表示,应该加强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力度。“交易所是一线的监管机构,像光大证券这样的事,是不是交易所在光大证券隐瞒之时代其披露出来?”刘俊海表示,交易所在自律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

刘俊海认为,打通证券交易所和中金所之间的管理,建立跨市场的管理交易监督体系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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