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18个月IPO审核重启 IPO企业662家(2)
在预披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证监会也将启动对IPO企业在上发审会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IPO财务专项检查时已抽查过的40家企业,不再纳入抽取范围),以推动各方进一步归位尽责,共同促进首发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根据《关于组织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4]147号)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第一次抽签仪式。
据记者了解,本批参与抽签企业共20家,经监管部门代表、自律组织代表、行业代表和媒体代表共同见证,抽签结果为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证监会表示。
记者了解到,抽查将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及工作底稿,并以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和印证中介机构是否就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履职尽责。
“去年11月30日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改革的意见,其中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三公原则的内容,明确在发审会前,证监会将对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和尽职情况进行抽查。”张晓军说,“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此前,证监会表示,为落实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
“证监会目前正积极着手,推动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张晓军说,因文件内容对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文件在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文件正式发布之前,证监会在相关行政许可中按目前现有规定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相关行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并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合理性的披露。”张晓军表示。
关于IPO新申报企业受理问题,张晓军表示,证监会4月11日新闻发布会上已经作出答复,目前暂无需要更新的内容。
3月21日,证监会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4月22日,征求意见已经结束。
张晓军透露,在征求意见期内,证监会共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共51份。
“意见和建议主要来自行业协会、保荐人、基金公司、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个人投资者等。另有多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通过报刊等途径发表了意见。”张晓军介绍,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对《再融资办法》持肯定态度,希望我会尽快推出该办法。
“我们正在对市场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评估,并对《再融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张晓军说。
他同时表示,创业板市场制度改革正在稳妥推进,创业板IPO规则修订处于征求意见评估环节,证监会也正在有序安排IPO的审核工作,“创业板IPO规则的修改不会影响排队企业的审核进程。”
4月24日晚间,沪深两市首份优先股发行预案出炉——广汇能源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证监会层面对于推出优先股试点的相关规则已经基本制定发布完毕,具体公司何时申报由公司自主决定。”张晓军说,从程序上说,企业向证监会提出优先股发行申请之前,还需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并获得其主管部门的同意。
有市场人士预计,在广汇能源之后,下一批试点发行优先股的极有可能是银行股。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和浦发银行,总额度为3700亿元,且最快有望今年上半年就会有优先股正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