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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至今未能面世 相关部委间分歧大(2)

权力剥离

2013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出台登记条例,然而限期已过,条例依然未出。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目前不动产登记的分工已经有初步方案:住建部协同国土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比如登记房屋的主体、测量建筑面积等);国土部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不动产产权争议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建设;国家林业局配合国土部开展全国国有林区登记。

而在这个分工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农业部的分工任务。农业部的任务具体如下: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工作时间给予5年过渡期(具体时间过渡点是2018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间内农业部会同国土部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由国土部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和信息系统纳入国土部。

对应着地权、物权朝向程序化、透明化方向的坚实步伐,是相应的权力架构也在发生着调整。“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体的,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权利,如果农业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被剥离,意味着过去二十年农业部的核心行政职能行将淡出行政格局。”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告诉记者,农业部早已成为部委中名副其实的“小部委”,所以这项改革阻力并不大。

也就是说登记条例出台过程中的阻力并不会来自于农业部。

据了解,目前住建部对此项分工的异议可能较大。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原南京市房管局局长胡志刚表示:“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是住建系统调控的基础信息,现要求住建部协同国土部做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若将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拿走,住建部的调控措施、理论、法律等就没有理论数据支持。”

显然,核心信息归笼、集中之后主导不动产登记的国土部门,操控住建系统房产信息体系的专业性的确有待考量,而如此质疑在林业、海洋等部门同样存在。

不过,在基层单位,不动产登记的权力再分配似乎较中央部委快得多。这或许是因为全国不少城市的住房和国土系统本就归属于一个部门,比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等,所以国土部早已在地方部署不动产登记任务,比如辽宁省编办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正式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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