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改迈入3.0时代:放开银行境外融资(2)
中国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程军对记者表示,“从银行角度看,政策允许从境外融资,可以使用全球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从成本来说,一定是有所降低。具体降低多少则要根据币种、期限、时间窗口的不同而定。”
不过,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境外融资也有杠杆限定。《实施细则》指出,对于银行上海市级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如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设定为其境内法人机构一级资本的5%。对于建立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的区内新设法人银行机构(如华瑞银行),设定为其一级资本的5倍。
同时,从境外获取融资的利率将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这无疑能从境外获得资金补充将大大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向各家银行呼吁,希望银行与低成本资金牵手之后,把好处全部传递到实体经济,尽量少收取一些手续费等,让政策得到实体经济的欢迎。
个人资本账户可兑换将放开
《实施细则》还有一个亮点,将改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借债主体可按照自身资本规模的大小、在核定的规模内,综合考虑期限、币种、融资类别等因素,自主决策以何种方式开展境外融资,融资多长期限,融什么币种的资金等。央行将根据系统采集到的区内主体境外融资实际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的监测管理,从宏观上把控境外融资的整体风险。
据王建新介绍,“以前,境内企业在符合外管规定、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境内企业可以向境外借钱,但有投注差这类要求。”随着央行把本外币一体化作为管理融资模式以后,在原来外汇管理的模式上有了进一步的创新和拓展。
此外,在风险防控方面,《实施细则》创造性地使用风险转换因子(包括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币种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来引导经济主体的境外融资结构。这种新的管理方式,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不鼓励短期融资。
程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风险控制方面,《实施细则》一方面考虑了对企业的支持,另一方面也设有防火墙。
自贸区金改3.0时代,仍有很多关键的领域需要突破。张新表示,核心是要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得到全面有序实施。“其实,现在自贸区内企业的资本账户可兑换已经基本到位了,接下来就要逐步完成个人的资本账户可兑换的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