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上市公司已立案调查 如违法将强制退市(2)
邓舸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强化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监管,通过非现场监控与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关注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开展业务。同时,证监会还将及时总结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相关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平稳有序进行。
证监会: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入市
3月27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目前,证监会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QFII、RQFII和QDII制度,修订整合有关法规,旨在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吸引境外长期资金扩大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规模。
针对今年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邓舸介绍说,上证50ETF期权自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以来,总体运行良好,投资者参与较为理性,期权定价较为合理,风控措施实施到位,实现了平稳起步。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交易所进一步完善股票期权的配套制度和规则,深入开展股票期权的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在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制度规则相对完善、投资者较为成熟理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推动个股期权的相关工作。
同时,对于业内关注的原油期货的进展情况,邓舸表示,原油期货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证监会《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相关部委也正在研究制定与上市原油期货相关的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近日,中科云网公司债兑付出现问题,无足够资金进行债券回售,对此,邓舸表示,针对中科云网公司债兑付出现的问题,证监会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一是约谈广发证券公司,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二是督促公司定期披露债券兑付安排和资金筹集进展,及时准确地揭示风险。三是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经营风险、股票相关风险等。
他表示,证监会将督导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契约约定处理债务偿还问题。一方面,要求发行人、担保人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偿付资金,并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另一方面,督导受托管理人依照债券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忠实履职,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持有人权益,尤其要更加重视做好违约应对的准备。同时,证监会将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后续偿债方案及实施进展,定期披露公司财务、经营及债权人权利主张情况,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券持有人也可以根据情况需要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追偿债券本息。据他透露,证监会已对中科云网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邓舸还介绍了证监会在防范中小私募债风险方面的具体举措。他指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以来,证监会始终强调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防范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一是要求交易所和中介机构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到实处,仅允许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和转让。二是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密切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变化,发生风险后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授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持有人权益。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实现风险动态预警和及时化解。四是加强监管,对于发行人、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同时,证监会鼓励投资者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针对近日关于“证监会正在考虑提高外资在中国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的传闻,邓舸指出,目前,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可以开展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可以申请扩大业务范围。此外,在CEPA补充协议十中,内地承诺:允许港澳金融机构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目前,证监会正在抓紧落实上述对港澳金融机构的开放措施。”他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总结评估我国证券期货业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情况,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扩大证券期货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