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拉大车矛盾暴露 中储粮超负荷运行亟待政策破局(3)
超负荷运行亟待政策破局
据了解,中储粮政策性收购的收购价格、收购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价格都由国家确定,销售的盈亏都归财政,中储粮受国家的委托组织开展收购、销售等相关工作。由于收购量大、收购面广,中储粮的仓容和人员有限,除了一小部分由直属企业本库进行收购外,大部分都是通过委托其他企业或者通过租仓、租库进行收购。
按照国家几部门政策的规定,对非中储粮的收储企业,由中储粮分公司、地方粮食局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库点、共同组织收购、共同验收、共同监管、共同组织出库,中央财政拨付的补贴费用也几乎全部拨给这些企业。
对这些非中储粮的收储企业,中储粮只能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形式加以约束,中储粮既不管人、也不管财。实际执行完全靠这些企业的自觉行为,因此这些企业中每年都会出以假冒好,粮油被盗、被抵押,或者数量、质量不真实,管理不合规等一系列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粮库收陈粮顶新粮的违规行为的发生,应解决粮食收购的机制,以此减少国家政策性收购的数量,国家只收一部分粮食引导市场,大部分收购交给市场,这样既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又可以缩小参与政策收储企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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