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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将免征营业税 民营医院看病可用医保卡(2)

焦点

鼓励医师在不同医疗机构间流动

破解“看病难”的方向之一便是让医生流动起来,以此更好地实现医生价值,这也是我国医改的目标之一。

对此,《措施》中明确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山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措施》明确,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因多点执业受影响。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此次《措施》的一大看点便是提出多种方式扫除社会办医的政策障碍。

《措施》提出,积极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各项税收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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