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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集团层面改革首次明确 央企重组胎动(2)

“产权改革不能回避那些大型和特大型国企的最上层母公司改革。”张文魁认为,除了那些要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母公司之外,其余集体性国企的最上层母公司大多数应该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相应的公司治理改造,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国企可以保持国有全资状态,但也可试探多个国有机构持股的股权多元化。而对广大的中小型国企,可以实行多种放活政策。

中国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也持这一观点。“国际惯例一般都是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下级公司反而有些是独资的,而中国的情况却相反。在央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本来是很好的设想,但现在受产权制度的影响,现代企业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现在国企推行混合所有制多数是在二三级企业层面,为了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集团公司一般是国有独资或者控股。在集团公司缺少资本来源通道时,下面企业的资本放大效应就受到很大制约,影响混合所有制的进一步深化。”

此前,高层对国企集团层面的产权改革存有疑虑一直未有共识,因而尽管各个省市出台了地方版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除了重庆和北京市,其余省市都未表态要涉足集团层面改革。不过,令学界人士与市场感到惊喜的是,《指导意见》对央企集团的改革决心要比预期的大得多。

央企重组胎动

国企集团层面改革的破冰,将给国企和市场带来哪些利好消息?

张文魁认为,本轮改革若是以启动集团母公司的总体性产权改革为基础,推动公司治理转型和涵盖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组织构架、管理流程、员工政策、薪酬福利、激励机制等在内的一揽子重组,从而实现企业的实质性再造和全球竞争力的重建,这样的改革能让那些位居行业重要地位的大型、特大型集团性国企将可以重建全球竞争力。

在国企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过程中,非国有资本也有了进入的途径,可以真正介入集团经营层面以发挥影响力。中国企业家研究院首席分析员李锦指出,这轮改革提出优先股和特殊股概念,这两种方式增加了国有资本的灵活性。

前者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商业类国企中增加民间资本数量,以国企经营权换民间资本,从而扩大国企竞争力。后者则可以通过特殊股形式,在不绝对控股条件下,实现对企业的政策引导,这对于传媒类等既有政治要求,又需要灵活经营的企业而言,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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