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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案成全球增长最快的航空市场最大弊案(2)

朗业的总裁兼所有人程刚在电话中向《南华早报》表示:“朗业与马氏集团从来没有过任何关系,无论是股权还是其他方面。”

但程刚同时自相矛盾地承认朗业与马氏“有过业务往来”。他称马氏“是代理商,在中标一些合同之后可以找他买”,但程刚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拒绝解释有关详情。

当被问到前述报道中提及的马亚东担任朗业董事局主席一职的问题时,程刚表示,“报道不是我们出的。别人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些什么,我控制不了。”

《南华早报》试图通过他的公司秘书和股东张振举联络马亚东。但张振举在电话中说,他的老板正在外游,并拒绝置评。

虽然几乎所有被本报访问过的租赁业管理层都声称,他们业务“非常干净”,但拿下飞机租赁合同和获得银行融资的过程,似乎是该业务中存有漏洞的两个环节,与台底交易和伪造发票有关的非法交易,可能会利用这些漏洞。

业内人士表示,一张租赁合同的签订,往往从公开寻求建议书开始,到几名航空公司高管做决定结束。这些高管可能是部门经理,或者首席财务官,甚至一直到最高管理层。具体是哪些高管做决定,要看合同的规模,也要看航空公司。

其中一名业内人士说:“(航空公司)跟入围的竞标者会有好几轮有关价格和条款的往复谈判。但最终,你可能永远不知道你为什么输了。”

一名租赁公司管理层向《南华早报》表示,一个内地航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曾收取了500万人民币,以将一份租赁合同交给其中一间竞标公司。本报未能独立确认此说的真伪。

这名管理层人士说:“500万人民币和5000万美金比算什么?什么都不是。”其中“5000万美金”指的是一架窄体客机的租赁合同的价值。

所有受访人士都表示,在正常的业务操作中,是肯定不会有行贿的。

其中一名租赁公司管理层说:“当然,好关系在中国不是坏事。但飞机对于任何航空公司而言,都是很大很严肃的事情,和租赁方相关的风险也很多。这不是你花钱就可以轻易改变的随意选择。还有,这是一个很小的圈子,所以声誉很重要,而消息可以传得很远。”

多名消息人士向本报指出,一家香港租赁公司,通过走后门和用显示了虚高的飞机购买价格的假发票,从一家在北京的银行获得了“100%融资”,而普通银行债担保品贷放率不会高过85%。

这些消息人士称,100%的融资将让这家租赁公司可以“赚大钱”,因为融资成本很容易就被出租收入抵消了,但这家租赁公司所用的手段是合法的航空交易商所不能接受的。

其中一名消息人士说:“我讨厌那些害群之马。中国需要那么多飞机,如果你守规矩,人人都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为什么要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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