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新政:最低贷款额度上调至20万(2)
二套房和政策房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政中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这项政策的放宽在今年6月就已经实现,之前则须结清贷款满5年。不过此次新政最新提出,第三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这在之前的政策中并未提及。
此外,国管公积金此次规定,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国管公积金还表示,将优化贷款服务措施。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职工还可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贷款办理时间。文/本报记者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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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同比增187.9%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11月9日,北京地方(不含中直、国管、铁路三家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当年已发放68882笔,金额576.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8.1%和187.9%,创个人贷款发放额的历史新高。
另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还发布通知,规定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新政自昨日起实施。
此前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管公积金已经执行了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此次国管公积金实施新政后,意味着北京所有的公积金贷款都面向异地房贷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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