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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信托拉响兑付警报 1.6亿项目逾期3月未兑付(2)

宝塔石化集团旗下共有29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宝塔石业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53.43%。据悉,因宝塔实业与施工方发生工程款纠纷,法院已冻结其银行账户资金837.9万元,之后,又冻结了宝塔石化持有该公司的1.99亿股。

除了宝塔实业,宝塔石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也多次陷入债务纠纷。宝塔石化集团及子公司的多次债务纠纷,或许正是宝塔石化集团真实财务状况的缩影。

据用益信托统计,目前,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相关的,正在运行中的产品共有三只,均由长安信托成立发行。三款产品都属于非保本、自主管理型信托,并由宝塔石化集团作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广发银行被指违规销售

据《第一财经日报》,根据投资者提供的投诉函,他们认为,广发银行在产品发行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在销售产品时存在欺骗行为;逆程序操作剥夺了购买者的知情权,在没有看到合同和告知风险前,先行打款形成购买事实,事隔1个多月才看到和补签合同;销售产品不规范和风险暴露后不作为等失职行为。

迫于投资者的投诉和媒体的舆论压力,11月14日晚间,广发银行发布声明表示“华鑫信托融鑫源4号能源投资集合”兑付事件受到关注,该信托产品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并主动管理,广发银行系该产品的代销渠道之一。该声明进一步表示:“作为产品代销方,我行销售客户经理均为符合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过程合法合规。”

广发银行进一步表示:“获知该信托产品不能如期兑付后,我行迅速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积极督促华鑫信托履行主动管理职责,敦促其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对融资方进行催收。”

融资方公告暗指广发银行“有责”

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又有了新的进展。11月20日,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就“华鑫信托事件”发出公告,并出示华鑫信托方的说明函,力证已按约定兑付“华鑫4号”全部本息。

据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华鑫信托全部兑付的公告显示,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由华鑫信托为其发行2亿元集合信托计划,其中于2015年2月到期的1.5年期计划产品已经全部还本付息,另于2015年8月到期的2年期信托产品到期后,宝塔能源化工按与华鑫信托达成的约定进行了部分还款,余额部分由华鑫信托与代销机构广发银行启动了债务重组。重组履约的过程中,广发银行终止方案,造成投资人误解和不满。

公告还称,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力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经兑付全部余额。华鑫信托已经在20日向受益人分配合同项下全部股权收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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