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网虚增利润发酵 20多位投资者欲起诉索赔(2)
对比*ST云网的财务报告可知,在剔除虚增利润之后,公司的基本面数据并不乐观,而虚增利润引发的后遗症,却正在发酵。“*ST云网发布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公告,公司2012年年报以及2014年一季报存在重大不实,该公司已构成虚假陈述。”王智斌对记者表示。
股民拟起诉索赔
王智斌表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因受该公司2012年虚假年报以及2014年虚假一季报的误导而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其部分损失应当由*ST云网赔偿。具体而言,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中科云网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王智斌解释道,除了2012年年报及2014年一季报不实之外,*ST中科的虚假陈述状况比预想的要严重。
“我们认为,*ST云网12月10日公告再次涉嫌构成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之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及时、准确、完整,但*ST云网的公告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做了概括性摘要,连最基本的年报虚增金额等涉案基本事实都未直接披露,虽然其提到投资者可以查阅另一份公告了解详情,但在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不应该以‘设链’的方式披露案件基本事实,这种披露方式有遮遮掩掩不尊重投资者知情权之嫌,涉嫌构成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
从*ST云网的公告中可知,公司目前的基本面状况并不乐观,投资者起诉维权,是否会流于形式呢?“对于首批投资者而言,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还不是问题,但是随着后续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诉讼,索赔金额越来越大,中科云网是否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确存在一些不确定性。”王智斌解释,当一家业绩不好的公司遭遇大范围投资者索赔的时候,“索赔也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也提醒监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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