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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造成更大不公 或背离个税改革方向(3)

57.3%受访者希望降低工薪阶层税负

对于有媒体称财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将个税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施正文表示,今年年底个税改革方案提交国务院有难度。“据我了解,主管部门着手起草方案的时间并不长,同时涉及的问题也非常复杂”。

施正文表示,个税改革方案目标提了很多年,但是需要先理清一些问题,定好大的框架,才能有具体的详细内容。“个税改革是分两步走的。一是要先有综合税制改革方案,即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这个方案会比较具体,然后按照程序再拟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草案,报人大通过才能实施。个税的改革要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来进行。”施正文说,目前正在讨论研究的是综合税制改革方案。而不是个税法的修订草案。

对于改革的时间表,施正文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从方案到实施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因为它的牵扯面广,是税法里最重要的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涉及现代国家治理问题,是超越税改意义的一项改革,从酝酿方案到最后法律出台一定会经历较长的时间。“整个过程既要积极推动,也要周密考虑、稳步推进,时间会长一些”。

刘剑文表示,目前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划分到综合征收范围没有问题,但对于其他类别的个人所得是否应划分到综合中,还需进一步讨论研究。“不过提低、扩中、调高的大方向还是清楚的”。

受访者对个税改革有哪些建议?调查显示,57.3%的受访者期待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54.6%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的调节和监管;46.0%的受访者认为应通过个税调整,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44.2%的受访者建议应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人所得税;32.8%的受访者认为税率计算应尽量简单、征收透明、方便。

施正文认为,改革后,低收入人群税负势必会降低,但不是通过提高起征点这种方式。他认为可以适时调整税率结构。“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将3%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调高。现在是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适用3%的税率,我认为可以提高到3000元或4000元,适用3%的税率,这样就降低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对低收入人群更合理”。

刘剑文强调个人所得税改革不是孤立的,要放到整个大环境去考虑。“从整体推进的过程,从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的角度去考量”。

施正文:个税改革真正实行恐需三到五年

近期,有关个税改革的消息不断,综合计征、个税起征点、个人信息收集等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为此,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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