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明年7月施行 快捷支付不受限额约束(2)
五大监管举措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确立了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平衡支付业务安全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支付创新的监管思路。
●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坚持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原则,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
●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这也是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针对网络支付非面对面开户的特征,强化支付机构通过外部多渠道交叉验证识别客户身份信息的监管要求。
●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本着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管理思路,根据交易验证安全程度的不同,对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作出了相应安排,引导支付机构采用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突出对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客户损失赔付、差错争议处理等客户权益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
●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创新。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和推动支付机构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实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
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三类
Ⅰ类账户:身份核实方式为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Ⅱ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
Ⅲ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余额付款功能在前两类都有的消费、转账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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