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公司债年报披露要求 规范运作水平(2)
上交所表示,去年上交所以《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在公司债预审核和发行上市等方面顺应市场化改革需要,大力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5年全年,上交所债券市场共完成债券发行1.87万亿元,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公司债市场发展过程中,上交所始终坚持“发展与风控并重”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监管。
今后,上交所将继续加强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加强市场宣传引导,力求将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上交所将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义务人的责任。
深交所表示,自2015年初公司债券新政实施以来,深交所有序开展新规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审核效率,不断加大审核透明度,积极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截至目前,在深交所申报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有一半的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因此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深交所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工作。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为促进市场尽快熟悉并理解相关规则内容,深交所将采取培训、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宣传引导,同时研究制定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将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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