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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充电桩建设提速:三年内将成新住宅标配(2)

30%补贴有两种方案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底,深圳共建成集中式充电站135个,快速充电桩3136个,慢速充电桩15134个,初步形成了覆盖深圳的充电设施网络。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特别是备案设施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社会投资者积极性很高。”陆象帧表示,只有通过备案才可在深圳建设充电桩并收取一定的充电服务费,今年还将进一步拓展备案企业名单,备案以后政府可以对充电设备给予投资额30%的财政补贴。

陆象帧表示,目前关于30%的补贴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按照充电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另外一种是通过核算一个充电桩每千瓦的建造成本,按照这个成本的30%比例给予补贴。

此外,今年1月4日,深圳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根据规定,深圳市有关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服务费,将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今年起,最高上限调整为1元/度(不区分车型),允许下浮。与此同时,涉及换电服务费、电池租赁费等,暂实行市场调节管理,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陆象帧表示,原先深圳的充电服务费是0.45元/度,此次设定最高上限是根据油价调整而定,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吸引社会投资。但他进一步表示,目前按照23家备案企业这样一种市场有序竞争状态,充电服务费基本不可能达到1元/度。

“早前我们曾计算过,以深圳现有的800辆电动出租车为例,每辆车一年需要5万度电,此前充电服务费是0.45元/度,那800辆车一年需要4000万度电,充电服务费为1800万元,再剔除运营费、折旧费等,服务费收入也能上千万元,若再以最高上限1元/度为计算,则运营企业获得的服务费将更高。”陆象帧对记者这样算了一笔账。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计划,在2020年以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管控,以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车,增强电动汽车的竞争力。

三年内新住宅全配充电桩

按照深圳发改委的规划,从2015年到2017年底,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将百分之百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需按照数量的30%建设充电配套设施。

近日,记者走访了深圳市最大的停车场——市民中心停车场,该停车场的C区近百个停车位均布有充电桩。该区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车停车费和其他燃油车的停车费是一样的。不过,他也特别强调,电动车的停车位不允许燃油车占用,无端占用被发现将面临锁车等处罚。

陆象帧告诉记者,未来充电设施网络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大密度,经营车辆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非经营车辆以慢充为主,私人充电桩将来考虑物业公司和充电设施运营商作为投资运营主体。

“首先我们会对充电桩进行简易化改革,降低成本,这样小区电工也可对充电桩进行安全维护;鼓励物业投资建设充电桩,通过充电服务费获取一定收益,或者让物业与充电桩企业合作建设,对服务费进行分成。”陆象帧进一步解释。

他还表示,根据前期公交大巴推广应用情况,深圳市确立今后更新和新增的公交大巴要求100%使用纯电动大巴,计划未来三年内全市的大巴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式,努力成为在国际上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规模最大的城市。

随着纯电动大巴的全覆盖,也相应地需要更多的公交场站,但现实的情况是,深圳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陆象帧指出,今后主要依靠建立大型公交综合场站,最终目标实现一车一位、一车一桩,“原来一个公交场站只能容纳100辆公交车充电,现在要进行集约化用地,公交车可以上天入地 ,建设类似停车场的综合场站”。

他还透露,在财政部、工信部的推进下,下一步将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试点,希望建立起传统燃油企业反哺新能源车机制。“积分交易试点主要体现在销售环节,比如规定任何在深圳售车的车企要有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并以积分计算,如果没有满足要求,就必须向有多余积分的新能源车企购买指标,这是从供给侧方面进一步倒逼传统车企转型生产新能源车”,陆象帧进一步表示,今年深圳将推出一个试点方案,若获批,预计五年内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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