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算报表公告 去年我国负债率约为40%(3)
经2014-2015年地方债几轮甄别清理,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确定为15.4万亿,包括9.43万亿一般债务和5.98万亿专项债券,占比分别为61.2%和38.8%。
2015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为6000亿元,包括5000亿元一般债务和1000亿元专项债务,2015年地方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相应增加到约9.93万亿和6.08万亿。
2016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为1.18万亿,包括7800亿元一般债务和4000亿元专项债务,2016年地方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相应增加到10.71万亿和6.48万亿。即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预计为约17.17万亿。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负债率约为40%,2016年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赤字率提高到3%,相比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政府负债率和财政赤字率均处于较低水平,适当提高仍然安全可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合计为17.2万亿,地方政府债务率预计仍将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央企上缴利润或继续下行
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国有金融类企业)利润降幅为6.7%,虽相较2015年11月、10月份有所收窄,但国有经济下行压力仍大。其中,央企实现利润1.6万亿,同比下降5.6%,实现净利润1.18万亿元,同比降低3.7%。
据财政部数据,目前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包括国资委监管的106户、所属企业36户,各部委所属企业,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共计一级企业845户。
这些央企分成五类,针对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收取不同比例。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央企——纳入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央企资产总额占全部央企的98.7%。
按照上述五类比例,2015年实现央企上缴利润收入执行数为1475亿元。2016年,受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以及卷烟消费税调整导致烟草类企业税后利润减少等因素影响,2016年预计央企利润收入为1290亿元,减少185.62亿元,下降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