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要闻

显示 收起

洪磊: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 建议设立公募2号牌照(2)

“《证券法》和《基金法》不能只是某类机构的法律规范,而应该是某类金融服务活动的法律规范,成为全社会、全市场共同遵守的大法。《证券法》要定义什么是证券,《基金法》要定义什么是基金,进而把依附其上的证券活动和投资活动全面规范起来,确立各类主体从事证券活动和基金活动的具体规则。”洪磊指出。

要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公募类产品必须恪守公募本质,必须面向非特定对象,保证产品结构简单,低杠杆或无杠杆,高流动性,申赎自由。必须在公募领域严格限制对优先级保本保收益的结构化分级产品,回归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金本质。严禁公募类产品开展资金池业务、信贷业务以及承诺保本保收益,严守不“刚性兑付”的底线。私募类产品必须恪守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底线。

同时,要建立有助于资本形成和积累的税收体制,推动慈善捐赠等财产免税制度,对捐赠于公益基金、天使基金、早期创投基金的财产实行税收豁免或递延;依公平、中性、透明原则实现资本市场公私募基金统一税收体系,应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允许投资者在财政年度内实行盈亏抵扣;鼓励长期投资,对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在滚动投资阶段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

应设立公募2号牌照

在监管层面,洪磊提出,应鼓励专业人士、民营机构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吸收专业人士、民营机构、外资机构专业管理经验和灵活管理模式,形成多元化股东结构、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募基金行业内在竞争力。

同时,应设立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公募2号牌照,为理财资金公募化提供制度通道,推动代销机构转型为真正的募集机构,承担起销售适当性职责;推动理财资金转化为公募FOF产品,化解非标业务、通道业务潜在风险;推动理财资金转化为长期投资,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应研究设置投资顾问牌照,允许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和个人从事投资组合管理服务。

除此以外,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机构申请公募投顾牌照,为公募基金和公募FOF募集人提供投资决策咨询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申请个人投顾牌照,可组建小型团队为公私募基金提供投资决策咨询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为小型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独立开展专项业务提供制度空间,激发人力资本积极性,将专业人才价值长久地留在资产管理行业。

从产品架构来看,洪磊总结,应建设从基础资产到集合投资工具再到公募FOF的资产管理三层架构体系。公募基金应从社会利益和投资人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买方对卖方的约束作用,关注科技动向、产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企业家精神,跟踪经营成效,发现具有低成本、技术领先和细分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发挥追求相对收益的优势,承担起设立和维护稳定的集合投资工具的任务,打造适合不同市场周期的投资工具。

形成“春、夏、秋、冬”完整产品链;由公募基金向养老金、理财资金设立的FOF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全面开发满足养老、住房、教育等跨周期配置需求的投资产品,通过投资工具层面的分散投资化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公募FOF的大类资产配置化解系统性风险。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