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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妻娶24岁保姆 公司股份都被保姆给夺走了(2)

江先生自述:我知道小美是个很有心机的女孩子,她就是贪图我的钱,而我贪图她的美色,各取所需罢了,那就玩玩。

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小美便向江先生提出要他离婚并娶她,这让江先生始料未及,然而江先生早已被美色冲昏头脑,决定抛妻弃女。2000年,57岁的他和比自己小33岁的小美登记结婚。

结婚后,小美在生活上极大地满足江先生的期待,在公司的业务上也积极分担。深感体力不支的江先生逐渐将公司的大部分工作交给小美打理,他则养尊处优,过起了他一直梦想的“轻松日子”。身边一些好友劝他不要太放手公司的事,更不要让小美介入公司核心业务,但怀抱美人的江先生根本不听劝,把公司交给小美全权负责。

在公司里,江先生开始渐渐地被小美架空。她把自己的亲戚安排到公司上班,同时挤兑同在公司上班的江先生的女儿,最终,江先生的女儿被排挤出了公司。

江先生自诉:小美那么做,真是太过分了!但看在儿子份上(2003年,小美为江先生生下一个儿子,因为是老年得子,他格外珍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面对着小美明目张胆夺权,江先生也没有太多的办法。不久之后,小美要求江先生签订一份协议:把公司全权转交给她经营管理。对于这份协议,江先生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因为他脱离公司业务多年,加上年纪渐长,已无力再接管公司,再加上看在儿子的份上,他又依了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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