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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欺诈发行进行时证监撂狠话“吊销牌照”(2)

培训会上,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应对在审企业进行财务自查。具体要求包括:对照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标准自查,对于原本不符合发行条件盲混报会的企业,以及原符合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应主动申请撤回;对自查中的其他风险点,亦要进行补充尽调。

当前IPO排队企业近700家,“堰塞湖”情况并未好转。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将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主动撤回。业内人士解读,这样有利于让优质企业尽快上会,把违规企业清理出队。

这次自查没有规定动作,亦无需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全靠保荐机构自觉执行。虽说如此,各家机构也高度重视,上述上海券商甚至要求底稿验收合格之后才给发年终奖。

“现在会更关注财务上的风险,历史沿革是否有瑕疵。即便业绩可能会放松一点,但是对公司的规范水平、内控的把握还是很严格。”北京某券商投行人士透露,近期接手的一个项目,由于公司应收账款比较大,存在收不回来的风险,最终没有通过内核,其所在部门决定情况改善之后再报。

上述投行人士对企业财务的核查变得更为谨慎,稍不注意就会埋下隐患。其举例,比如存货,余额特别大的话就会担心是否能销售出去;货币资金一定会去看银行的流水账,做穿行测试;要盘点固定资产是否真的存在,只有这样才能知道企业是否真的在利用这个资产;供应资产存货清单也要现场去抽查;核查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要实地去公司客户和供应商走访,给他们发询证函,让他们核对,销售金额能否对的上,约他们做访谈,核实一下双方交往的情况。

监管部门要求投行自查也非首次。证监会数据显示,2013年的财务专项核查中,有30%的在审企业撤回,甚至有些企业已上初审会或已过会。2014年证监会开始常态化的抽检,累计40家左右,其中2015年3~4月,集中抽取了将近30家。

监管“撂狠话”整风控

培训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官员细数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投行重规模轻风险、与融资规模挂钩、对项目风险不重视、现场执业质量较差、未独立核查并发表意见,此外,在日常审核过程中某些IPO一味求大股东利益最大化,存在财务操纵动机等问题。而该官员亦提及,部分项目人员缺乏执业精神,材料制作质量较差,一些数据未及时更新,有些甚至是3年前申报时的数据,一度拉长从初审会到发审会2周的周期。

这些问题都与保荐机构整体内控体系不健全息息相关,投行未形成责任清晰的内核与质控体系备受监管部门诟病。证监会不仅要求保荐机构自查自纠,还将推动证券公司风控部门应独立于投行部门。证监会警告称,未来如果投行出现重大问题,证监会除了暂停相关业务资格外,还有可能将牌照收回。

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据其所了解的券商投行部门,大概有大约一半的投行把风控设在部门内,分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个中原因很复杂,比较现实的考量是投行部门对发行业务更熟悉,如果放在券商机构整体的风控部门之下,业务人员对IPO业务不一定特别了解,取不到核查的作用。而且,投行业务部门收益高,人员工资水平也比一般业务部门高,如果把投行风控人员调去机构的整体风控部门下,业务人员也不一定买账。”而这样的影响就是,往往内控只是应付监管要求的过会导向,并未真正实现防范风险的职能。

目前,全面监管、从严监管为大势所趋。证监会在培训会上强调了保荐机构监管的总体思路,部署了五大工作重点。第一,推动证券公司将保荐业务纳入整体合规风控体系之中,发挥风控部门作用,建立复核内审制度。第二,制定定期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共享中介机构执业评价记录,实施分类检查。第三,建立案件移交和统筹机制,机构部监管七处负责投行。第四,建立投行业务联合检查机制。第五,加大对中介的处理力度,包括公司投行业务风控不合规以及抽查被否的情况,关注执业质量多处出问题的典型公司。

从监管要求上,证监会对上市发行的要求并无变化,但监管方式却悄然转变,合规性问题转化为信息披露问题,作为发行人责任更重,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将面临严厉处罚。

上述上海投行人士表示,财务问题、风控问题其实年初至今证监会一直都在强调,只不过这次以书面的形式传达了监管、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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