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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保基金取得进展 “体态”日渐丰盈(2)

部分地方已先行

事实上,将部分国有资本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总量,满足社会保障支出的需求,这是很早就已经提出的方案。

早在2001年推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规定是: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之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有提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内容。其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要求,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高到30%。

“现行国资划拨充实社保的比例为10%,但那仅是相关规定。”8月18日,一位不具姓名的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真正的划拨比例远低于这个数值。

至于具体占比,记者并未发现最新的官方数据,数据统计依然是截至2011年末的信息:国有股份累计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资金仅2119亿元,只占中央和地方持有的全部国企股份净资产的1%。

但真正的划拨比例可能并不多,落实的地区也寥寥无几,就目前来看,地方国资划转社保的主要途径有两种:股权划转和预算收入划转。

2015年,山东省率先出台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并分两次将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8户企业30%的国有资本金180.65亿元划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这样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企业70%和30%的国有资本。

紧接着,2016年1月,上海财政局公布了《关于上海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显示,2016年上海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并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低于当年预算收入19%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一个是按照30%的国资划拨比例,一个是按照19%的预算收入划拨,实施比例均高于我国现行规定的10%,但这对于体量较大的中央企业却有一定难度。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加,而社会保障收入增长明显放缓,社保账户入不敷出地区数量越来越多,将一部分国有资本由国资委划转给国家社会保障部门,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总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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