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防控中短期产品风险 拟对人身险产品严格规范(2)
来自业内人士的解读称,此举意在控制保险公司高企的负债成本。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保险业负债端成本较高与资产端收益下行之间的矛盾越发显现,即高成本负债倒逼形成高风险激进投资,所引发的风险偏好提升及可能的利差损风险。而一些保险公司一味地希望通过投资来解决这一问题,并非长久之策,须从负债端和资产端两端同时着手加以解决。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梳理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后不难发现,保监会为了防范利差损风险,减轻投资端压力,在产品设计的源头也开始同步加强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全行业要防范的十大风险中,就提到了产品风险,目的就是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厘定费率所使用的定价利率、发生率、费用率(含初始费用、管理费等)、退保率等精算假设,应当符合精算原理和经营实际。同时,保险公司不得通过不合理的精算假设进行恶性价格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对于警惕利差损风险,监管部门也屡次提醒必须做好应对准备。即要加强对中长期宏观经济和利率走势的研究,强化产品设计与资产配置的协调互动,要注重结合自己的投资能力和资产配置来确定业务规模和产品定价。据悉,保监会将继续完善产品定价利率与准备金提取、偿付能力相匹配的硬性约束,实施更加严格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制度,切实防范好利差损风险。
综合业内人士的观点来看,新规可能会对以中短存续期产品为主的中小人身险公司形成一定影响,但对于以长期业务为主、坚守做长期保障的上市保险公司而言影响有限。
站在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新规一旦出台,将有利于提升保险行业整体价值和利润,降低保险公司负债端成本,防止保险资金“短钱长投”的流动性风险,有利于保险行业理性回归、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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