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落实《环境保护法》 环境执法加严(2)
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
在2015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基础上,今年的环保执法更加强调精细化,“精准点穴、以点带面”。
田为勇介绍,上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目标导向,将环境质量与执法力度挂钩;典型驱动,正面引导和反面批评相结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严打违法典型;创新执法,多种形式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直查直办,树立环境执法权威。
树立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的理念,重点强化环境质量下降地区的环境执法工作,田为勇称,2016年上半年,以《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效果、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等为依据,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对此,宋国君认为,一般来说,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执行更严格的要求,也是未来环保执法的一个方向。
实际上,环保执法也正在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由于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问题有直接的管理权,督政更能够抓住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关键点。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涉及14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1个饮用水源地、5个地市级人民政府。
同时,自3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直接出动查办30起案件,涉及排污企业及环境问题53家(件)。
田为勇认为,对这些案件的直接查办,既树立了环境执法权威,也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田为勇强调,下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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