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慈善信托密集出炉 发展步履缓慢或迟滞(2)
“此前,银监会出台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曾明确把大力发展公益信托作为信托转型的方向之一,但由于此前的《信托法》对审批机构规定不清晰,有关的税收减免措施也不明确,而且要求必须有审批人和监察人,一直到2008年才推出信托行业第一支标准的公益信托,公益信托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张永说。
据其研究统计发现,此前有华宝信托、云南信托、中融信托、平安信托、百瑞信托、重庆信托、北京信托、中信信托、长安信托和紫金信托等信托公司设立了15只公益信托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此前的发展步履缓慢甚至可谓迟滞,但慈善信托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其实非常值得期待。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66.2万个,年度慈善捐赠额已达千亿规模。《慈善法》的实施,让此前需要事先审批的制度改为备案制,制度的松绑给慈善信托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更有信托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家族信托业务正成为信托转型的新“风口”之一,结合慈善信托和家族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可以为高净值人群提供更综合的财富服务安排,中国的慈善信托市场也有望被彻底“激活”。
但与此同时,张永认为处于起步阶段的慈善信托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特别关注。比如,《慈善法》虽然明确了有关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但是如何减免?程度如何?如何操作?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制度性规定出台,需要尽快明确。此外,“针对《慈善法》与《信托法》规定的不同之处,银监会应尽快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对慈善信托的开展进行针对性指引。”张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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