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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市场“老千股”绞杀散户 南下投资如何“避雷”?(3)

监管理念之辩

面对“老千股”顽疾,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反思监管执法的及时性与有效性。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必须在不同的诉求间博弈妥协,监管者所选择秉持的监管理念则决定了平衡点的位置。

当前香港市场的再融资制度对“老千股”难以形成有效的事前制止,背后所折射的其实是偏重“效率”的监管理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效率”成为监管理念的核心词,为这种“效率”支付对价也成了无奈的选择。

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在接受《上海证券报》独家专访时表示,在他看来,所有的再融资制度都是市场的中性工具,初衷是为了帮助好公司更容易、更方便、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地融资与发展。

对于再融资制度过度宽松的批评,李小加表示,香港和内地市场的监管理念不同,香港的制度把更多的权力及责任放在股东及投资者手中,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提供机制,让股东参与决定公司的重要决策,但交易所不会代替股东作商业决定。

供股、配股、合股都只是融资工具,是中性的,而融资是市场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监管机构不能预先判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能为了防止“坏人”害股民便先把所有工具收起来,令“好人”也不能使用工具,令市场不能发挥效能。

“再融资制度可为有经营困难的公司解困,当然拯救失败也会给参与融资的股东带来损失。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坏人会利用这些融资手段直接侵害小股东利益。

就像厨房里的菜刀一样,如何在不影响大众生活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有人拿菜刀行凶的威胁,是香港监管者不断努力寻求的平衡,而最重要的监管责任应落在事后强而有力的追责以阻吓其他潜在坏人。”李小加说。

那么,如果“坏人”的出现不可避免,是否能够以足够有震慑力的事后惩处措施以儆效尤呢?面对“老千股”顽疾,越多的人也开始反思监管执法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老千股’已经成为长期存在于香港市场的一大毒瘤,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各种财技,明目张胆地损害小股东的利益,已经形成多种盈利模式,有非常清晰的规律和特点可循,为什么监管层不加大力度清理?”有市场人士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在香港,香港证监会作为独立的法定机构,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全面监管整个市场,因此,有关收购、股份回购及私有化等上市公司事宜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均由证监会负责事中监管和事后检控。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的受访人士在谈到“老千股”的治理时,都觉得监管机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但有接近香港证监会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香港讲究程序正义,执法行动往往需要一年甚至数年的时间,而过程中被查人士是假定无罪。

香港证监会不能声张,所以在调查期间,市场并不会得知香港证监会已经正在调查某些公司或人士,作案人员也仍然能逍遥法外甚至继续作案,公众则会觉得监管机构对不当行为视而不见、不作为。

“‘老千股’问题也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互联互通升级也许就是契机。因为‘老千股’问题涉及的既得利益巨大,解决‘老千股’的问题,需要监管者拿出勇气和新思路。”有中资券商人士表示。

有外资行人士建议,引入更严厉的退市机制或许可以缓解“老千股”问题,另外,在法律上,建立小股东的集体诉讼制度,也可制衡这一问题。

李小加指出,美国市场同样没有靠事先把配股、供股等工具拿走来防止“坏人”干“坏事”,但美国公司的股东除了可投票参与公司决策外,更可进一步参与股东集体诉讼,大股东若是干了“坏事”,可能会被告到破产,所以有警示作用。

不过,他认为,在香港引入集体诉讼机制肯定须有“洪荒之力”,因为这不仅将涉及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重大改变,更会因社会文化基因的根本不同引发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下称“法改会”)辖下的集体诉讼小组委员会曾在2009年11月5日发表关于在香港引入多方诉讼的咨询文件,并于2012年5月28日发表报告书,建议香港应采纳集体诉讼机制,并分阶段实施。不过,该建议自2012年发表后至今,仍处在“建议正在考虑或落实中”的分类之中。

内地投资者如何“避雷”

“要想避开‘老千股’,尽量走大道,避免串小巷,提高警惕,谨慎决策。出事后再喊警察,往往为时已晚,再好的警察,也无法替你的损失买单。”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投资者的“懒惰”,不研究公司,不参与公司投票,听消息、博重组,炒小、炒差,也是大股东出“老千”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两地市场互联互通升级在即,更多小市值股票即将纳入到南向投资标的中,长期以来习惯“听消息”、“炒小盘”的内地投资者若计划投资港股市场,也需要转变思维方式。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涵盖恒生综合大中型股指数成份股及部分A+H股,即便未来加上深港通下港股通所涵盖的部分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和深市A+H股,标的总数也并不多。

对比整个香港市场,投资者在港股通中碰到“老千股”的几率相对较小。但分析人士指出,投资者也不可因此盲目大意,港股通标的中近年来出现暴涨暴跌的也不在少数,某些个股不排除有“老千股”的嫌疑。

有中资券商指出,港股市场遵循严格的“买者自负”原则,市场监管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投资者通过披露的信息了解公司的状况后自行决定是否投资,并对自己的投资负责。

内地投资者若初涉港股,切不可用投资A股的思维惯性去操作,不能光听消息买股票,不能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尤其是公司有重大决策时,要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积极参与投票及公司决策。

“要想避开‘老千股’,尽量走大道,避免串小巷,提高警惕,谨慎决策。出事后再喊警察,往往为时已晚,再好的警察,也无法替你的损失买单。”李小加说。

“投资是一件风险很高的事情,如果承受能力很差的话,最好找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A股市场上有很多港股相关ETF也可间接投资港股;如果还是想自己操盘,那就投正常的蓝筹股、价值股。”

一位香港资深市场人士表示。“不能只贪图股价便宜,对有过供股、配股、合股纪录的,常年不分红的,成交低迷的,股价长期低于1港元的,频繁改变公司股票简称的,股票简称‘耸人听闻’的个股,尤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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