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7折条款”市场化与从严监管并行两大原则(2)
机构人士指出,监管部门通过窗口指导方式收紧定增底价和二级市场现价之间过大的价差,主要思路是加强发行定价监管。目前市场关于定增的盈利模式通常建立在一定的折价幅度上。改为市价发行并折价处理,会收窄发行股份的折价空间,从而对机构投资者的项目判断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对规范定增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市场化+从严监管
前述人士表示,定向增发的底价和发行价确定机制一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方案的基准日和定价方式是上市公司和投行保代设计方案时重点考虑的核心条款,因为发行底价直接关系上市公司相关定增方案能否顺利发行和募集资金规模。
业内人士表示,“七折条款”的限制并非硬性规定,并非所有定向增发再融资预案都要有这样的设定。
从近期部分上市公司的定增公告来看,“七折条款”出现的概率开始下降。以中国一重为例,公司日前发布的定增预案显示,拟以每股4.85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非公开发行31978.2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5.51亿元,将全部用于补足公司因偿还一重集团委托贷款和往来款15.51亿元所形成的资金缺口。此外,华通医药等公司3年期锁价发行的相关方案中,也没有出现“七折条款”。
投行人士指出,虽然没有“七折条款”,不一定意味着监管“不放行”。部分公司由于二级市场股价较低,“七折条款”对公司的定增较不利。从这个角度看,对于定增融资,监管部门或遵循“一事一议”,而非一刀切。从未来趋势来看,市场化和从严监管仍将是并行的两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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