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价闪崩再现操纵疑云 期货逼仓论渐行渐远(2)
常清说,逼仓产生的前提是交易所交割规则存在缺陷,限制了正常交割,在一个局部范围内,货少钱多,从而产生了逼仓的可能。中国过去曾经出现过天津红小豆等期货品种的企图操纵市场的案例,原因主要就是交易所限制交割造成的。
“实物交割制度是期货、现货市场唯一连接点。它可以保证期货价格走势能够充分反映现货市场的基本供求状况,使两个市场保持紧密联系,在合约到期时价格趋于一致。”他说,如果限制交割,期现两市沟通渠道受阻,就为逼仓提供了条件。
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的制度设计者之一,他回忆说,发展初期执行限量交割制度,也许是出于国情考虑,一些交易制度设计者有意无意忽略了达到小量交割必须经历的过程,一味要求在交割量上一开始就达到国际市场上的理想状态,通过限量交割制度设计追求小量交割效果,并借此抑制套期保值活动以活跃市场促进发展。但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它反而为逼仓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
“在交割制度的设计上,应该保证只要商品符合交割标准就可以交割的原则,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实物交收并尽可能降低交割成本、简化交割程序,使实物交割简单易行,从而减少大户逼仓的可能性。”北京期货商会会长、宏源期货总经理王化栋认为。
常清介绍,逼仓现象成为后来治理整顿期货市场的重要原因,防范逼仓行为也成为治理整顿期货市场的重要内容。在治理整顿期间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与之配套的四个办法中,虽然没有明确以逼仓行为为防范对象。
但逼仓行为作为严重的市场操纵行为之一是明令禁止的。根据当时市场对逼仓行为产生根源的理解,有关方面对交易规则作了重要修改,将原来限量交割制度改为放开交割制度就是其一。一方面以市场操纵为惩治对象明确于法律法规中;另一方面修改一系列的交易规则、交易方法,使之完善。
环境今非昔日期货逼仓论渐行渐远
接受采访的市场人士认为,当前我国风险控制制度的不断完善加上期货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个别机构对期货市场的影响权重越来越低,目前期货市场被操纵的可能性也越来越低。
中信期货研究负责人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期货盘上行情比较活跃的品种,发展至今持仓规模较大,被操纵可能性可谓低之又低。
以棕榈油期货品种为例,随着近些年的发展,期货市场交投热度明显提升,已由2008年时的3万手左右、月交易量105万手上下,扩张至现阶段总持仓78万手,合780万吨,而棕榈油每年全国总进口量也就500-600万吨。
再如,豆粕期货方面,2015年7月-2016年7月大商所豆粕日均持仓量285万手,合2850万吨豆粕,占国内豆粕年消费量6400万吨的45%;2015年7月-2016年7月大商所豆油日均持仓量94.8万手,合948万吨,占国内年消费总量的1600万吨的59%。
其他品种,如白糖期货方面,主力合约近两年日均持仓量在69.9万手,相当于350万吨食糖,日均成交量为94万手;又如郑棉,单边持仓量折合棉花约150万吨,占产量近1/3比重。
王化栋说,过去往往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形成大户多空对峙,容易出风险事件。现在很多品种流动性改善,换手率充分,投资者能够迅速止损,迅速平仓,引发对峙和操纵的风险越来越少。
而对于少数不活跃合约,由于规模较小,可能会存在被操纵可能。但中信期货研究负责人认为,交易所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制度规则不断完善,通常可采取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等,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操纵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测与管控。
“企业操控现货市场的前提在于单一或部分企业有能力控制现货市场货源,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期货市场被动受现货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但操纵期货市场的难度很大。”
上述负责人以逼仓论来说,交易制度本身对单个客户能够持有的头寸作出限制,而交易所可以用控制交割额度审批的权限、增设交割库等方式来控制异常交割风险。
“逼仓是中国期货市场的历史产物,相信这种环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王化栋说,与国外不同,我国期货交易开户实行一户一码实名制,再加上非常严格的持仓限制、撤单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期货交易制度规则不断完善。
这令任何一个企图“做庄”的大户都要三思:不仅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而且在目前的市场资金、规模、力量、信息传播等情况下,一旦判断失误,市场上随时可能出现“蚂蚁啃大象”的情况,大户也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