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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少女拍妹妹裸照 16岁少女被网友欺骗(2)

经侦查:大红是一名16岁少女,与周某网络聊天半个多月,前后接受了周某发送的八百多元红包,应周某要求拍摄、发送了大量自己的裸照。还应周某的一再要求,扒开自己8岁妹妹小红(化名)的隐私部位拍摄了裸照。案件如何定性?公安机关邀请云龙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没有证据证明周某采用了威胁、强制的方法或通过网络扩散传播,周某与小雅、大红等少女进行淫秽聊天、发送裸照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教唆大红对8岁女童扒开私处拍摄裸照的行为,已涉嫌猥亵儿童罪。”吕青说,“定案有两处难点,一是周某没有对幼童小红实施直接的身体接触,与传统型的猥亵儿童犯罪手段不同。能否定罪,该定何罪?二是大红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理,是受害人,还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吕青听取案件汇报后,召集了一次检察官联席会议,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犯罪已不再依赖于物理空间,而是延伸扩展。周某依靠互联网技术实施猥亵儿童的行为,满足自己邪恶的欲望,对被害女童、对其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理应受到刑法制裁。

2017年1月25日,云龙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3月23日,本案移送云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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