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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出多项政策 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2)

记者了解到,目前央企也在纷纷布局推动混改,其中外资参与混改的身影已经显现。今年6月落地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旗下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混改,就引入了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者,并占股10%,在资源互补的基础上进行合作。此前,中石化、中信集团等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在混改中引入了外资。

“目前国企混改已经初步形成突破,也已经具备引入外资的条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向记者表示。他认为,未来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治理等方法,解决外资进入国企时同股不同权的问题。此外,他建议应在分类的基础上推进国企引入外资混改的工作。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也表示,国企引入外资不能一概而论,应在细分产业链的基础上进行。“普通的民用产业中也可能承担军品任务,国防科工等军工国企也有民品,因此很难笼统地说某一领域、某一企业是否应该开放,应该对此做适当限制,在准入、股本占比、经营领域、合作方式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外资进入国企,实际上是优势互补,”白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企与外企的区别之一是国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还承担着很多社会责任,且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外企则追求利润最大化。但白明认为,国企和外企的合作,利益重合部分要大于错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企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这种利益也应尽可能通过市场、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实现。”白明说。

白明认为,国企引入外资时应崇尚优势互补的原则,借助外资的技术、境外营销渠道等扩大国企的国际影响力,助力中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他表示,目前我国引入外资的结构正在调整和优化,比如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两项利用外资增长就较快,因此他认为,利用外资助力国企的转型升级不仅符合“中国制造2025”的规划,也是国企引入外资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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