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启动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整治行动(2)
开展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黑臭水体监管养护长效机制,细化监管责任体系和防护措施,阻断外源污染,提高生态自净能力,实现管控及时,修复到位。
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河长制。进一步完善白洋淀流域河长制,市、县、乡党政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并设置公示牌,完善网格化监控机制,公布网格化管理人员及监督举报电话。
开展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按照“一企一策,一业一册”,明确涉水企业关停取缔类名单、整合搬迁类名单、整治改造类名单,实现清单式管理。
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和集中处理利用,严禁污染物随意倾倒排放。进一步完善禁养区划定范围,全面清理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化和分散养殖场。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运行监管和管网雨污分流专项整治行动。对雄安新区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贮存、处置情况逐一排查,建立台账。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现有合流制管网改造。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长效机制,切断废弃物来源,加大外运处置力度。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非法堆放、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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