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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大风险防控 加大对市场乱象问题的惩处力度(2)

事实上,除了自查外,上半年保监会还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包括农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车险业务专项检查、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检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监会处罚力度明显加大,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治乱象坚持“双罚制”

同时,保监会也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来持续推进。郭菁表示,保监会将以风险为导向,紧盯行业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维护金融安全,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据他透露,保监会正研究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紧急流动性安排的制度,并向社会发布《关于2016年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通报》,研究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制度,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而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保监会已经制订了明确的计划。杨玉山介绍,针对已部署尚未结束的自查工作,督促保险机构深入排查,及时查明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有关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实施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在对公司自查整改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保监会将通过督导、谈话、通报、抽查等监管手段,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推进公司合规经营。

对于整改不力的保险公司,等待他们的将是严肃的惩处。杨玉山进一步解释,坚持“双罚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乱象问题的惩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机构,采取顶格处罚。强化人员问责,特别是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推进实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消或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还要建立保险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处罚情况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使相关责任主体在其他领域也受到限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处理。”杨玉山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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