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加强投资保护措施 划定下阶段投资保护重点工作(2)
规定先行赔付制度;将持续信息披露扩充为专章规定,扩大信披义务人的范围,增加信披内容、明确信披方式,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信披中的责任,强调信披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应当同时、平等披露;增加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处置系统性风险的职责等。
着力打造全链条投保格局
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中着力构建全链条投保格局,多方面开展工作,做到从发行到退市各环节的投资者保护全覆盖。
首先,在股票发行改革、退市、并购重组、公司债券、新三板等制度建设中全面嵌入投资者保护要求。其次,严格审核,严把发行质量关,防止企业欺诈上市;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纳入专门的投保机制,建立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和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
再者,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回报权等各项合法权益,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加大投资者回报。最后,全面从严监管执法,划出投资者权益维护的红线,同时持续开展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
此外,因违法行为而受损害的投资者赔偿问题近年来愈发获得监管层重视。该负责人说,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动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了先行赔付机制、开展了支持诉讼试点。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地调解组织已有32家,形成了全国范围的调解网络,通过司法、公证、仲裁等方式确认调解协议均有实践。一年多来,各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2857件,办结率82.7%,调解成功1955个案件,涉及金额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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