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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被禁5年 赵薇夫妇遭罚内幕曝光因谋蛇吞象(3)

监管层表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前述私募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的交易发生在2015年股灾之后,此后监管层‘严控炒壳’、‘力降杠杆’,此次监管层对涉案公司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这是对高杠杆借壳的严厉打击。”

除了意图以高杠杆上演蛇吞象之外,龙威传媒在给予证监会问询的回复中,存在多处与实际的不符之处:比如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问询函回复中称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0万元,披露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融资30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相关人员提供的方案及询问笔录,龙薇传媒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洽谈融资金额后,约定上报审批最高额度为30亿元的融资方案,中信银行内部实际申报方案中的金额也是不超过30亿元。

再如,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给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若龙薇传媒未能及时足额取得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龙薇传媒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证据显示,在中信银行审批失败之后龙薇传媒未积极与万家集团沟通,没有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寻求融资。

证监会表示,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某公募基金董事总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赵薇事件’在市场引起广泛关注,时过几个月后证监会下达了处罚措施对相关涉案公司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这对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维护市场稳定、推动A股市场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这表明任何人、任何公司只要违反法律法规、伤害其他股民的利益均会受到相应处罚,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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