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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 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制度供给(2)

大力推进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始终。而加强投资者保护,就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股东表决机制等制度。对此,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徐明指出,要通过更多的、创新的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徐明认为,在立法层面,应更加集中细致地规定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内容,完善法律体系;在司法层面,应积极推动示范判决制度,积极探索前置调解程序等,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形成合力;在监管层面,在进一步加大对侵害投资者权益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还应更新理念、创新机制,通过提高投资者自我维权意识等方式更加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

而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上交所率先从创新和强化信息披露一线监管方面着手,已取得初步成效。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副总监张小义在会上表示,近年来,上交所实施“刨根问底式”实质性监管,加大对概念股炒作的监管力度,整治收购市场乱象,以并购重组监管推进企业转型,着力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张子学教授认为,在信息披露执法过程中应当抓住责任痛点,促进监察执法,从责任主体、形式等方面完善现有信息披露违法责任。刚泰控股董秘李敏则提出,要建立引导上市公司脱虚入实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开展非主营业务特别是传统行业向健康医疗等新兴行业转型,以及投资金融和类金融等热点题材领域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解释其必要性、合理性,充分提示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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