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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支付行业监管力度 央行下发规范支付创新业务新规(2)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持证机构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全面梳理支付业务合作主体、支付服务接口开放情况,并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此后由央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再由央行总行组织现场督查,最后进行处罚和总结。

严限支付通道剑指聚合支付

从两份文件内容来看,“新规”更加细致。比如在加强收单业务受理终端管理上,“新规”要求在推广业务时,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应当围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真实、合理的广告宣传,准确披露收单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O、D+O、即时到账、刷单、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此外,在支付机构人士看来,“新规”还进一步限制支付通道,坚决打击持证机构与无证机构开展的“聚合支付”合作。

所谓聚合支付是伴随着技术进步而来的一种方式,其整合支付宝、微信等多种互联网支付方式,通过持证机构通道,将各种二维码集中到一起形成一个二维码,方便消费者完成支付、商户收款。但问题在于,这种方式可能产生二次清算,并形成资金池;而且这种方式实质开展了支付业务,却不在央行监管之内,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已摸排确认的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有243家。“新规”对此也有重点涉及,以进一步限制支付通道,掐断不合规的“聚合支付”。该文要求各银行、支付机构之间不得相互开放和转接支付业务系统接口,预付卡发卡机构为其受理机构开放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强调严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支持或者变相支持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

“两个文件的下发,对持证支付机构的业务监管愈加严格。”慕楚表示,对聚合支付来说,依靠支付本身获得盈利的方式将减少,提升商户服务能力、推出更多增值服务才是较为正规的道路。支付回归金融本质,而无证机构回归服务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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