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恩破产重整最终失败 公司解码失败过程(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相关材料。
一位曾参与*ST吉恩重整工作的破产法专家向记者介绍说:“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最主要的就是引进投资重组方,提交可行性方案,这也是法院受理的必要条件。*ST吉恩的重整之前便制定了多种方案,包括资产注入,借壳重整等,最终债权人选择了借壳的方式。”而在12月21日回复上交所关于终止破产重整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中,*ST吉恩披露了此次重整的更多细节。
今年5月初,外部投资人向*ST吉恩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交了引入外部重组方并在重整中同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方案(下称“借壳方案”),该方案获得债委会主要7家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一致同意。随后,在债权人主导下,债委会向省政府汇报借壳方案,同时开展对*ST吉恩的尽职调查及方案完善等一系列工作。
王行龙介绍,公司在这个过程中积极配合债委会及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公司作为被重整方也参与了相关方案的讨论,表达了剥离主业出去后需要得到金融等方面支持的诉求,以维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稳定。
上述破产法专家表示:“确定借壳方式后便是重整方案的制定,这也是债权人、出资人以及投资人之间的博弈过程,需要不断的协商、妥协才能形成一个各方都满意的方案,因此也会花很长的时间。吉恩的重整方案主要是在借壳方式以及吉恩现有资产处置等方面分歧较大,未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不过,这一说法并未得到王行龙的确认,“没有不同意剥离吉恩现有资产的说法。”
巨债压垮企业
实际上,此次破产重整也是*ST吉恩避免最终退市的积极尝试,此前*ST吉恩已连续三年亏损,而今年前三季度累计亏损9.46亿元。王行龙表示:“这两年矿业市场低迷,镍价一直处于价格低位。公司之前在加拿大项目的建设投资金额比较大,周期也比较长。再加上投产后的折旧摊销问题导致项目一直亏损。而这个项目的投资主要运用银行贷款,造成巨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