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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掉的探矿权”引关注 神火股份遭下发问询函(3)

简言之,山西省国土厅认为,神火股份需补足“欠缴”的资源价款才能获准转让上述探矿权。而记者自周磊处了解到,国土部曾在给北仲的回函中称,据相关规定,“预测的资源量(334资源量)在现金流量法中不参加评估计算。”

尽管北仲对此已作出终局裁决,但周磊向记者出示的相关文件显示,在山西省国土厅2016年4月向国土部提交的意见中,仍建议对“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普查探矿权”重新评估,对未将333资源量和334资源量纳入有偿使用(的部分),要求补缴相应价款。

记者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尽管山西省国土厅两次强调应补缴价款,却并未明确提出补缴价款的具体金额。对此,周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神火股份方面也曾对此与山西省国土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沟通,但对方不愿明确具体金额,也令公司颇为费解。

争取和解杳无音讯

对于“转不掉理还乱”的探矿权,周磊向记者表示,神火股份一直积极谋求双方和解,但潞安集团方面对于和解的条件苛刻,令公司无法接受。

据周磊介绍,对于这一探矿权纠纷,国土部也曾委托山西省国土厅出面调解,但潞安集团的和解条件是:不再支付后续的探矿权转让款以及滞纳金等费用,即以其已支付的17.4亿元受让原本作价47亿元的探矿权。对此,记者昨日尝试拨打潞安集团相关负责人及仲裁代理人的手机,但对方手机目前已为空号。

有熟悉煤炭市场的人士向记者解释说,2012年前,煤炭市场行情火爆,资产估值也是水涨船高。然而,2013年后,煤炭市场开始逐渐陷入低迷,资产交易也渐入低谷。神火股份与潞安集团的探矿权交易正值市场出现拐点之时,不排除交易对方对47亿元的作价不再认同。

针对目前的僵持局面,周磊也向记者坦言:“仍将坚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神火股份在最新公告中称,该事项对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尚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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