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洋强国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事业(3)
探索低碳循环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和政策制度,推进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海洋、洁净沙滩、蓝色海岸的需要。深入贯彻开放发展理念,促进内外联动。构建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头在海的开放型经济格局,深化拓展双边海洋合作,积极引导多边区域合作。深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造福民生。
突出民生优先,在防灾减灾、观测预报、监测评估等领域提供更多海洋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动海洋工作向满足国计民生需要转变。全面推进依法治海,加强海洋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大力实施陆海统筹规划部署。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基础上,全面把握陆域和海域空间治理的整体性和独特性,重视以海定陆,匹配陆海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开发强度管控、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设计、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加强陆海开发和保护的统一规划、协调,既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又保护好海洋生态,不断提高海洋科技水平。
在健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方面,不断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深入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不同海洋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在海洋经济调控与指导方面,高度重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海洋经济管理重点放到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上。
在加强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海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双向支撑作用,统筹蓝色经济发展和海洋国防建设需求,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建设海洋强国的长远战略抓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承担大国责任,为国际海洋秩序向公平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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