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狼爸过度体罚女儿致死亡 死后被遭抛尸荒野 (3)
目前,张某涉嫌虐待罪,被乐清警方刑拘。在看守所里,刺激过度的张某,情绪越来越失控,经办民警几乎无法正常提审。
尽管“狼爸”目前已被刑拘,但孩子的性命最终是无法挽回。小如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带大,她真正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只有2个月。正是这短短的2个月,小如竟先后被父亲殴打了4次。而最近的一次,乐清“狼爸”体罚女儿,推倒在地用拖鞋打、罚跑步,令她的生命走到了终点。这样的“狼爸”,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不可逍遥法外。这对众多实行或即将打算实行“狼爸”式教育可以历练子女心智的家长来说,也是一个警醒: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其生长规律,因势利导,把握管教的一个“度”,至关重要!
教育孩子时,只有尊重孩子,才能充分了解孩子。就像狼一样,尊重对手,所以从不打无把握的仗,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总能战胜强大的对手。真正的强者是尊重对手的,因为只有对手才能证明强者存在的价值,父母也要学会尊重孩子。
“浇树要浇根,育人要育心”,今天,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自然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教育,生存在这个凌乱不堪的社会中,做为家长,更不能让自己陷于无知的教育境地。我是不主张采用“打”的办法惩罚犯有过失和错误的孩子的,绝大多数家长和教育家也是不主张“打孩子”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打孩子的现象是这样的普遍呢?要解释这种现象和解决这个问题,恐怕必须从“打孩子”的思想根源上入手,认真进行分析。
有人说,我打孩子,是因为我脾气不好。这不是理由。因为脾气不好的人,也不是见谁就动手打谁。也有人说,我的孩子太气人了,就是该打。这也不是理由。那要是别人气你呢,你也上手就打人吗?家长之所以“打孩子”,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孩子是自己的,并且是在思想深处没有把孩子看成是独立的个体,而当成私有财产或附属品,认为可以任意处置。人们的这种思想意识是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的。
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封建家长制,家长是“一家之主”,他不仅统摄全家的财政大权,而且对家庭的其他成员拥有支配、处置权。过去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里的“纲”,就是拥有支配权的意思。在旧社会,家长对子女不仅可以打骂,还可以出卖、抵债,甚至有权处死,并且不负法律责任。东汉时的郭巨,为了保全母亲,把自己3岁的儿子活埋了,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被列入了《二十四孝图》,作为人们效法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