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冯巩经纪人否认有这位徒弟(2)
据介绍,杨松曾在2010年央视春晚上,与冯巩、阎学晶出演小品《不能让他走》。去年,网上出现“杨松诈骗潜逃”的帖子。经大兴警方核实,李女士女儿去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通过了初试和复试,为了女儿能最终录取,她通过朋友找到杨松。杨松表示,只要李女士付给30万元“活动经费”,就可让她的女儿顺利进入北京电影学院。此后,李女士向杨松的账户打入30万元。但至开学,女儿都没收到录取通知书,杨松也不见了。李女士报案。
检方核实,2011年9月时,杨松多次向朋友秦某等吹嘘,认识北京电影学院领导,曾经帮助多名学生考上电影学院,秦某便将该消息告诉身边好友董某。杨松利用董某急于求成的心理,提出上名校名额有限,要了钱。公诉人介绍,去年3月杨松自称能帮温先生的女儿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为此温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他70万。眼看录取时间临近,再给杨松打电话便无人接听。经审理,杨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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