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60亿元的金光华广场被没收 因涉嫌非法转让(6)
有关该案的调查报告还称,当事人双方的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票据记录予以证明,双方并没实际上履行第一份合同关于房屋按3:7比例分成的条款,而履行了后两份“阴合同”。
就如何获得国土部门批准,“金光华称他们想办法搞定”,上述南国影联高层说。但在走程序过程中,还是由南国影联出面。2002年3月,南国影联向市国土部门递交了南国综合电影院项目和南国文化广场项目用地合并整体改造的申请,半年后获得批准。
2002年12月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将土地面积10670.7平方米的合并地块出让给金光华集团和南国影联,用地性质由文化产业改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截至到2042年12月8日。为此,金光华集团补交了4.1亿元土地出让金。
金光华广场坐落于深圳市最早的商业中心罗湖区人民南片区,总建筑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整个广场集购物、娱乐、餐饮、观光于一体,与地铁无缝链接,是深圳市目前惟一的超大型地铁上盖物业,总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据保守估计其价值已达6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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